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务院先后公布了7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登封市先后有21处 23项文物单位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最多的县 (市)。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登封市太室阙、少室阙、启 母阙、观星台、嵩岳寺塔名列其中;1988年1月13日,净藏禅师塔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20 日,初祖庵与少林寺塔林、王城岗与阳城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 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25 日,法王寺塔、永泰寺塔、会善寺、中岳庙、大唐 嵩阳观纪圣德感应之颂碑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6月3日,大周 封祀坛遗址、刘碑寺碑、崇堂观造像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 5日,南洼遗址、少林寺、南岳庙、清凉寺、城隍庙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 位。